• 2015

  • 01-10

  • 02-10

  • 03-10

  • 2016

  • 01-10

  • 02-10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 
 
河南一罪犯脱管后再犯罪 被追责法官自称“替罪羊”引关注
来源:法制网 | 作者:超级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8-06-24 | 403 次浏览 | 分享到:

       516日,中国之声刊发报道称,20153月,被告人杨某某(判刑时未满21岁)因强迫卖淫罪被河南三门峡灵宝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主审法官为少年庭法官张波瑞。4月,杨某某以患重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少年庭将此案材料两次移送审监庭,均因不符合省高院文件形式要求等被退回,看守所则以杨某某患病太重拒收且未出具手续,此后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杨某某处于脱管状态。201511月,杨某某在参与一起群殴过程中持刀致人11伤。201611月,时任审监庭庭长张晓红因涉嫌玩忽职守被灵宝市检察院批捕。在看守所被羁押三个月后,张晓红被取保候审。

       近日,张晓红向媒体表示,自己是这起渎职案件的“替罪羊”,杨某某案主审法官张波瑞丈夫是灵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院办案初期未回避,程序严重违法,且该案目前已超出审查起诉期限。对此,灵宝市法院否认“把张晓红推出去承担责任”,三门峡市检察院称此案已上报该案;河南省高院、检察院则未予回应。

       此后,央广网持续跟踪报道。518日,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回复称,杨某某于2017年被判死缓,当年9月已至河南省某监狱服刑。20日,三门峡市看守所回应称不存在拒收罪犯一事;河南省委政法委表示将督促三门峡方面积极回应;三门峡市检察院通报称己成立专案组,将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报道还指出,最高法、最高检有关部门表示正在关注此案。

       部分媒体对该案发表评论,讨论其中的责任划分。如《新京报》认为,该案“即便不存在法院内部扯皮、玩忽职守问题,对这种审判前取保候审或其他未关押的情形,也仍然存在监管脱节”;光明网将目光聚焦于看守所是否“失职”,称“作为执行机关,看守所理当依照生效法律文书收押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而非挑三拣四地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法律从业人士则关注本案涉法问题,如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宋英辉针对检察院工作表示,“可能现在检察院压力比较大,认为这个案件不好处理就拖着”。网民观点中,大多数网民质疑法院内部扯皮、检察院和看守所流程衔接存在漏洞,呼吁纪检监察机构彻查。截至52312时,该事件的相关新闻报道量256篇,相关微博超千条,微信文章156篇。

 

      【舆情点评】

 

       这起舆情事件中,不管是案情本身,还是涉及部门均是复杂多样,使得舆情处置工作颇为棘手,一时难以理清头绪。一方面,案件疑点重重:同意罪犯监外执行的主审法官、法院领导是否应承担责任?检察机关是否有程序违法情形?看守所拒收是否属实?这一系列疑问被媒体紧追不放,央广网三篇递进式报道助推舆情一步步发酵。另一方面,当舆情曝光后,当地多个政法机关及工作人员或拒绝回应,或说法不一,给舆论留下“互相矛盾”“内部扯皮”的负面印象,不仅暴露了自身工作中的缺漏,也折损了整个政法系统的公信力。

……

      (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8年第18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