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8日至10日到浙江省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他强调,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王岐山指出,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有历史的回放和思考。从1840年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中国大门那一刻起,不屈的中华民族、无数前赴后继的志士仁人,就开始了实现民族复兴艰苦卓绝的探索。94年前,在嘉兴南湖的红船上,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从此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1949年毛泽东同志庄严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矗立在天安门广场上的纪念碑镌刻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碑文,纪念碑基座浮雕展现的中国人民浴血奋斗历史写照,聚焦和记录了我们民族从“倒下去”,到重新“站起来”的漫长历史过程、所付出的高昂代价。新中国的成立,是艰辛的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起点。今天,我们党继往开来地引领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要把现在的工作同先烈奋斗的历史联系起来,准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从严治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的前提,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保障。
王岐山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严于国法。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法律。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全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王岐山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执政党而言,这个笼子首先是纪律和规矩。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体现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应把条例中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去除,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二是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出来、具体化,使党纪特色更加鲜明。制度创新只有进行时,这次修订条例重在唤醒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王岐山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密切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从点滴做起、积小成为大成,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载着我们党这艘航船胜利前行的“水”,就是广大人民群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对人民的承诺能否兑现,检验着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必须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从严治党要敢于担当,具有“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纪委要在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有“啄木鸟”精神,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森林。坚决惩治极少数党内的腐败分子,惩最终还是为了治。在严格执纪中,我们还是要坚持党的一贯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调研期间,王岐山专程来到南湖革命纪念馆,瞻仰南湖红船。在嘉兴市考察了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宁市盐官镇桃园村党委班子成员、老党员和群众亲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