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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 
 
莫当“亦官亦商”的两面人
来源:三湘风纪网 | 作者:郭淑林 | 发布时间: 2021-08-29 | 39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年7月8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丁仁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丁仁仁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丁仁仁曾任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省公安厅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省公安厅总队政委,明里当官,暗里当老板,获利180余万元。(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1-8-11)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丁仁仁思想防线失守,丢失了为民初心、背离了党的宗旨,明里当官,暗里当老板,妄想鱼与熊掌兼得,最终身陷囹圄,教训深刻,令人唏嘘。

  俗话说:“甘蔗没有两头甜”。党员干部从接过组织对自己的那一纸任命起,就应该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但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在为官从政的道路上却忘记宗旨,逾越纪法红线,想“亦官亦商”搞点“意外之财”。究其原因,是对党的忠诚不入脑不入心,忘了为官之本、失了为民之心,为了追逐个人利益,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从中谋取私利、满足私欲,但无论如何遮掩,“亦官亦商”者最终的归宿,大抵都逃不过名誉扫地、身败名裂。

  揆诸现实,此类热衷游走于官商两道之间的领导干部并非孤例。有的以家属、子女名义,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开办企业,投资入股;有的与不法商人“亲清不分”,千方百计为企业“站台”,想方设法“分得一杯羹”;有的“借鸡生蛋”“搭车当老板”,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攫取私利……心中想的不是为民之策,而是自己的生财之道,就容易导致寻租、腐败等问题滋长,被群众所唾弃,为党所不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雷霆万钧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为领导干部拧紧了“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发条。从曝光的案例来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已成为贪污腐败者的必然结果,亦官亦商、官商勾结,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党员干部应以案为鉴,牢记“公权姓公,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严守廉洁自律为官从政底线,不在当官与发财两条道路中投机取巧。首先要正心修身。“心念至纯,则万物皆纯。”党员干部要保持廉洁的操守、良好的政德,将“一心为民、大公无私”的精神根植于心,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全心全意为人民用好权、履好职、尽好责。其次要行有所止。“悬衡而知平,设规才知圆。”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守住纪法底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自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做到洁己不贪、律己不腐。最后要保持震慑。“尚洁如登,从贪如崩。”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经商办企业者的查处力度,敲警钟,严问责,勤通报,促使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经受住是与非、公与私、义与利的考验,真正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滴水藏海,见微知著。欲望过重、嗜求太盛,得陇望蜀、“亦官亦商”,难免会走上歧途,乃至不归路。每一位党员干部当深长思之,引为鉴戒。(资阳区卫生健康局   郭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