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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工作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09-29 | 303 次浏览 | 分享到:

    9月26日上午,四川省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会在成都召开。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委巡视办主任顾勇主持会议,宣布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并就专项巡视巡察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署,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的重要意义,发挥巡视巡察政治监督优势,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粮食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专项巡视巡察要准确把握监督重点,将政治监督的要求贯穿工作始终,深入了解党委(党组)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了解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了解粮食购销领域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业情况,了解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监督反馈和上级督查、自身自查发现的涉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了解粮食购销领域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紧盯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轮换等关键环节和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各级投资项目建设等重要点位,围绕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注重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审视问题、提出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

  会议明确,本次专项巡视巡察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开展。省委共组建3个省委专项巡视组对4个市、4个省直部门(单位)、2户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巡视省直部门(单位)的省委专项巡视组负责指导成都市的专项巡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赴相关部门或地区走访了解、下沉调研;巡视市的省委专项巡视组全程指导相应市开展联动巡察,并对被巡视地区所辖部分县(市、区)进行延伸巡视。各市(州)选取部分县(市、区)及市级涉粮部门(单位)、国有粮食企业进行专项巡察。各县(市、区)党委派出巡察组对县级发改(粮食)、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和国有粮食企业(粮库粮站)开展专项巡察。全省专项巡视巡察工作于2021年9月统一启动,现场巡视巡察时间不少于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