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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养老保险专项整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作者: 侯荣 | 发布时间: 2021-10-21 | 26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省纪委监委把养老保险专项监督纳入人社系统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范围,加大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截至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收集涉及养老保险领域问题线索313件,查处2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1人,追缴退赔4547万元。

  “以地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截留、套取、骗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等问题为重点,梳理在养老保险费征缴、待遇发放、基金监管等环节的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重点找准在身份验证、审批发放、监管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压紧压实主管部门在专项治理中的责任。省纪委监委会同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省人社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建工作专班,筛查疑点数据8.5万余条。

  四川省21个市(州)纪委监委将养老保险专项监督工作提上重要议程,狠抓工作落实。凉山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建立线索处置台账,优先核查处置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相关问题线索,强化分办督办和直查直办,重点查处监管责任不落实,以及截留、套取、骗取社保基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目前已收集问题线索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此外,对于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约谈提醒、跟踪督办、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深入查摆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针对相关人员在养老保险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向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门发出监察建议,要求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自查,追回违规发放的养老保险金。截至目前,已追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484人次2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