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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 
 
安徽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安徽省纪委监委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06-01 | 255 次浏览 | 分享到:

      安徽省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宿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侯化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1年,侯化在春节等节日期间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等4人所送礼金、购物卡折合共计4.9万元。2021年,侯化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私房菜馆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白酒。侯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侯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省巢湖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金成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21年,金成俊多次在春节等节日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4人所送的高档白酒、香烟、电脑等礼品。金成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金成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铜陵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红艳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2003年至2020年,周红艳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烟酒、消费卡等礼品折合共计9.22万元。2012年至2020年,周红艳先后40余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2015年,周红艳与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安排,赴黄山塔川、太平湖等景点游玩,期间景点门票、餐饮、住宿等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周红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周红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池州市石台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美芳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8月18日,陈美芳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邀请召集浦某某等其他7名公职人员共同参加。2021年11月,陈美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0.11万元,其他参加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5.淮北市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工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赵延冬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4月至7月,赵延冬在辖区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中,多次接受监管企业安排的宴请。2019年至2020年,赵延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他人向被监管企业推介业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0.49万元。2021年1月,赵延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