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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大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08-17 | 19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省煤田地质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大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大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涉案财物,一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次参加宴请,收受礼金,占用企业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多地多套房产,把干部选拔任用权力作为谋利工具,收钱敛财,助长跑官要官的风气;违反生活纪律;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与多名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结成长期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关系,收受巨额贿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他人贿送财物。

  王大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大虎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大虎简历

  王大虎,男,汉族,1962年1月生,河北武邑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1978.10-1982.09 河北工学院机械系精密计量仪器专业学习

  1982.09-1984.04 衡水地区酒厂技术科干部

  1984.04-1987.12 衡水地区酒厂团总支书记、包装车间主任、制酒车间主任

  1987.12-1991.11 衡水地区酒厂副厂长

  1991.11-1992.11 故城县科技副县长

  1992.11-1994.11 故城县副县长

  1994.11-1996.11 故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6.11-2001.06 武强县委副书记,县长

  (其间:1999.10-2000.10 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

  (1996.10-1999.06 在河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1.06-2003.03 武强县委书记

  2003.03-2008.02 廊坊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其间:2003.09-2007.06 在河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8.02-2008.05 廊坊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8.05-2011.08 石家庄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08-2013.02 石家庄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13.02-2013.04 沧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3.04-2016.10 沧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10-2016.11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党组书记

  2016.11-2022.02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年2月,被免去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