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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宏武受贿一案一审开庭
来源: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 孙 航 | 发布时间: 2023-06-14 | 245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宏武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市长助理、副市长,贺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项目开发、专项补助资金获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37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刘宏武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宏武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宏武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