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原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鲁永辉、原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石成斌因环境监察执法履职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慈利县原规划管理局总规划师吴思东、县水利局原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勇、县原国土资源局三官寺国土资源所唐雨之因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受到政务警告处分……6月26日,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生态环境领域违纪违法案例。
通报显示,这5起案例中的8名涉案人员分别来自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森林公安等行业主管和执法部门以及基层党支部,本应是生态环境“保护人”,却蜕变为破坏生态环境的“污染源”“保护伞”。他们有的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有的充当“保护伞”,有案不查、有案不移、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是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
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以及在监管过程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收受贿赂、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从严查处,通过问责倒逼问题整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快处生态环保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不正之风,5年来共追责问责4689人,党纪政务处分1055人,推动净化自然生态、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涟源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陈有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案,是娄底市纪委监委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背后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一起典型案例。湖南省娄底市委对涟源市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时发现,该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在办理七星街镇天星岭采石场越界开采案时,未将该采石场涉嫌非法采矿罪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涟源市纪委监委收到该问题线索后,随即对背后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问题进行查处。最终查明,2019年至2021年,陈有斌在担任涟源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期间收受贿赂,对涟源境内有关采石场越界开采问题有案不查、有案不移,甚至充当“保护伞”,擅自改变案件性质。陈有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总结近年“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做法成效,湖南省纪委监委今年将“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全面升级,进入常态化监督工作模式。该省纪委监委将“洞庭清波”专项监督、涉煤涉矿涉砂专项整治、禁捕退捕专项整治、尾矿库专项整治统一整合为“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从过去的“治水”,变为现在的“治水、治土、治气、治林、治煤、治砂、治矿、治渔”等全领域治理,从过去的洞庭湖水污染治理变为全省“蓝天”“碧水”“净土”全面防治结合。
湖南省纪委监委建立组织协调、清单管理、线索处置、督导检查和通报曝光等5项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相关单位企业社会责任等,督促推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建立标本兼治长效机制,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
湖南省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促建促治,查剖改建一体推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拆除下塞湖矮围,重现洞庭湖“岸芷汀兰、一碧万顷”;推进湿地保护,迎来“候鸟的欢歌”“麋鹿的倩影”……这些美好景象,是湖南省持续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行动的有益成果。
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精准用好问责利器、运用政策策略,进一步规范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问责工作,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澄清正名机制,用实际举措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干部敢为、地方敢闯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皮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