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持续推进以案释纪、以案促改,台前县纪委监委以查办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为契机,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和相关单位100余名党员干部走进法庭,直击庭审环节,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我愧对组织的培养,自愿认罪认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近日,在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被告人夏某某发自内心的忏悔发人深思、引人警醒。
为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持续推进以案释纪、以案促改,台前县纪委监委以查办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为契机,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和相关单位100余名党员干部走进法庭,直击庭审环节,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变庭审现场为警示课堂,以看得清听得见的形式,使大家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这种沉浸式的现场教育印象非常深刻。”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有感而发。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力抓手,依托全县党员干部“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活动,综合运用书记讲纪法、通报典型案例、组织旁听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强化现场纪律警示教育,使每名党员干部每年接受至少一次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已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237次,印发典型案例通报10期,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馆3000余人次。
“警示教育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环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精准化,把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提醒常在、警钟长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河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