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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国刚受贿一审开庭
来源: 公廉网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4-03-23 | 6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纪国刚利用担任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投资司助理巡视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司助理巡视员、副司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股权转让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98万余元。2016年至2021年,纪国刚担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纪国刚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