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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 
 
最高检党组围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行集体学习研讨
来源: 高检网 | 作者: 巩宸宇 | 发布时间: 2024-04-01 | 130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应勇强调

立足法律监督 提升履职质效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切实履行好“双重责任”

3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履行检察职能,运用法治力量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找准定位、明确方向、履职尽责,切实履行运用法治力量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及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双重责任”,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办案是法律监督的基本方式,每个案件都是一份‘检察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关乎检察履职成效,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检察业务管理是保证‘检察产品’质量合格的重要一环。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是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必须在高质效办案上持续发力。面对民事检察‘不专’‘不会’的问题,要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能力,抓住监督重点,以每一个案件的高质效,推动民事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

“‘为法治担当’是检察机关践行政治性、人民性的基本载体,是法律监督的职责所在。在监督办案中必须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确保每个环节、每个决定都立于扎实的事实之上、都符合法律要求。”

…………

会上,最高检领导童建明、宫鸣,检委会专职委员苗生明分别作交流发言。

“深刻认识和理解中国式现代化,是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应勇强调,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首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理解和认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中国特色、基本要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找准检察工作的定位、明确工作方向,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最高检党组同志、领导干部要带头对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发展大局有更全面的认识和把握,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中国式现代化中思考、谋划、推进。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根本是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是检察工作根本性、统领性的政治要求。”应勇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必须切实做到司法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司法工作原则由党确定,司法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伟大历史任务。检察工作现代化伴随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也是一个不断深化、与时俱进的过程。”应勇指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关键要把“双重责任”落到实处:既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也要自觉融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以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重点,深化改革,推进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

应勇强调,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最终都要体现和落实到履职办案上。要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不懈朝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努力,进一步从实体上、程序上、效果上深化做实,把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贯彻到监督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公正司法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落到实处。

“检察工作现代化,根本是检察人员的现代化。”应勇强调,要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统筹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