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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 
 
清风丨治官事则不营私家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4-07-26 | 27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官从政必先去私心,私心不去,不能为公。汉代刘向在《说苑·至公》中写道:“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当公法则不阿亲戚,奉公举贤则不避仇雠。”这段话告诉我们,公私分明、坦荡做人、谨慎用权,这是最起码的为官品德。公私不分、以公谋私,背离为官者的原则操守,必为百姓所不齿,自然会受到惩戒。

  公私分明养正气,廉洁奉公得人心。《臣轨·公正》一文说得更明白,“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烛,四时无私为。忍所私而行大义,可谓公矣。智而用私,不若愚而用公。”“唯公心可以奉国,唯公心可以理家。公道行,则神明不劳而邪自息;私道行,则刑罚繁而邪不禁。”事实正是如此,公正无私的道德施行,不用精神辛劳,奸邪自然消失;自私自利的道德施行,虽刑法繁重,奸邪也禁止不住。

  “为一身谋则愚,而为天下谋则智。”《魏书·长孙道生传》记载,北魏长孙道生廉洁简约,担任三司之职,而衣着朴素,每餐不吃两种以上的菜肴。道生的住宅低矮简陋,出任地方长官后,他的子弟将房屋重新修缮一遍,建起大堂及四周的廊屋。道生回来叹息道:“从前霍去病认为匈奴没消灭,而无以为家;现在强大的敌人还在漠北游荡,我怎么能安稳地住这华美的房子呢!”“乃切责子弟,令毁宅”。长孙道生公心为国,光明正大,不把做官当作谋私的工具,给后人留下一段佳话。

  为官者当为大义,不为私家。《旧唐书·萧仿传》讲述了萧仿公物不入私门的故事。“仿性公廉,南海虽富珍奇,月俸之外,不入其门。家人疾病,医工治药,须乌梅,左右于公厨取之,仿知而命还,促买于市。”萧仿为官公正廉洁,每月除了官俸之外,其他财物都不会拿回家。这种公私分明、严格自律的为官态度,令人敬仰。历史上,还有杨震、范仲淹、包拯、海瑞、张伯行等为官者,嘉德懿行、公私分明,做到了“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公私之间如何取舍,最能检验为官者的品格修养。毛泽东同志曾说:“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为民族与人民求福利。”老红军黄开群因战争造成右眼失明,但他任何时候都分清公私两个字,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1960年春,时任河南省军区供给部部长的他,到军需仓库养鸡厂检查工作,饲养员拿来几个鸡蛋让他捎回去给孩子们吃,他连连摆手拒绝:“让我多吃公家一个鸡蛋,比吃药都难受。”黄开群过生日时,一位老部下送了副对联:“一只眼睛看得真看得准一目了然,两个口袋分得清分得明两袖清风。”黄开群用权为公,不营私家,留下了共产党人的气节风骨。

  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很多老一辈革命家和优秀共产党人,都坚持“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周恩来以身作则,定下“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的十条家规;朱德严格治家,要求子孙辈“生活上你们要自力更生,不要依靠我,也不要靠我去当官”;彭德怀泾渭分明,把公茶和私茶严格分开;谷文昌公心至上,反复叮嘱“不许沾公家的一点油”……他们用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如何对待公私作出了示范、立起了标杆。

  公、私二字是衡量党性强弱的试金石。共产党人的权力姓“公”不姓“私”,共产党人的官是为公家而不为私家。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当坚持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桑林峰)